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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王建庆 通讯员张学清)近日,古浪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教育局等五个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实现信息共享,强化协同保护机制,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公安局要加强信息收集研判,重点查处一批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违法案件,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烟草专卖局要加大对电子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依法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经营电子烟产品零售业务的违法情形。县教育局要组织对中小学生开展电子烟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学生举报、检举、揭发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各部门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能、认真履职,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强大保障。
《意见》明确了各项制度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工作方案等进行商议,共同推动电子烟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职能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协作配合制度,形成打击合力。建立监督新模式,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意见》还明确了县检察院要对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发挥长效监管机制作用,形成打击合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无烟”环境,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屏障。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