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公开审理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李某、张某文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因其中一人刑事判决已经生效,尚在看守所看押,无法到庭审现场,便利用远程提审技术,让其在看守所远程参与庭审。庭审中,证据通过智能终端高拍仪同步展示在法官和原被告显示器,并支持放大、缩小、旋转、清空、圈点画等操作,使得举证质证可视化,实现庭审过程精准互动。
截至目前,洛阳中院与辖区所有看守所、监狱均实现“点对点”远程提审模式,彻底打破开庭审案的空间壁垒。
洛阳中院院长徐哲介绍说,洛阳中院通过改造升级智慧法院平台,让信息技术与庭审场景深度融合,为各方诉讼参与人营造一个“听得清楚、看得明白、记录完整、快速便捷”的诉讼环境。今年上半年,洛阳中院网上开庭1174件,远程提审312次,电子送达3.6万余次,实现“技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庭审更透明”。
(相关资料图)
“深化智能应用,满足了群众的多层次需求。”徐哲说,洛阳中院已实现面对面庭审、互联网庭审、面对面与互联网混合庭审等多种模式融合,当事人可自主选择开庭方式。无论其身处何方,只要具备网络接入条件,登录网上庭审平台,即可实现庭审三方“面对面”视频对话。
记者在洛阳中院智慧法院平台看到,开庭前,书记员点击主机开机键,全部设备同时打开,点击“开庭”后,系统可自动宣读法庭纪律,营造庄重严肃的庭审氛围。庭审平台与审判流程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法官在开庭前可以通过审判流程系统进行卷宗批注、争议焦点备注等准备工作,并自动同步到智慧庭审平台,无需携带纸质卷宗,有效推进无纸化办案。
庭审时,法官可通过“左看右写”双屏操作界面,将电子卷宗和书记员笔录同屏显示,自由勾选、批注并同步显示给书记员,同时支持合议庭成员间即时文字沟通。语音识别技术对庭审各方发言实时、精准转录成文字,并可快速引用至庭审笔录。内置多种笔录模板以供选择,并可自动回填案件信息。笔录完成后会自动回传至审判流程系统,无需手动扫描上传。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可通过智能终端核验、确认庭审笔录内容,并在电子文书笔录上电子签名和按捺指纹,一次操作覆盖所有页码,改变以往逐页签字按手印的烦琐模式,更加高效便捷。在文书撰写阶段,法官登录智慧法院平台可实现法律语义分析与智能判断,案件当事人信息、案件由来、审理经过等内容瞬间“跃然纸上”,极大地减轻了法官的工作量。
据介绍,洛阳中院智慧法院平台已实现相关法条推送、类案关联等功能,为法官裁判提供参考,实现“同案同判”,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今年上半年,洛阳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4.99%,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9.58天,二审开庭率72.46%,庭审效率质量大幅提高。与此同时,洛阳中院办理案件进入再审率大幅下降,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的类案推送、审判管理等功能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赵红旗通讯员 韩莹莹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韩玉婷朱晔刘旭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