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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曼弄枫司法所“蝶变”开新局扬帆启新航
今年1月,景洪市曼弄枫街道正式挂牌成立,街道设立司法所,为景洪市司法局派出机构。曼弄枫司法所的建成使用,改变了原曼弄枫片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功能区缺失的现状,为群众提供了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曼弄枫司法所成立后,聚焦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队伍,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育、“法律明白人”遴选工作,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选聘调解员24名,遴选“法律明白人”27名,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提升全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今年以来,共开展普法专题活动16场次、法治讲座5场次,提供法律咨询3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200份,受益群众达4190人次。
与此同时,深化司法行政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筑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通过“服务+普法”“调解+普法”的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共调、法治教育共宣等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纠纷排查8次,联合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化解辖区民事纠纷19件。
司法所还依托“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主阵地,不断拓展法治宣传载体,动员村级“法律明白人”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积极开展“枫桥式”普法活动。将“法治之帆”驶进村寨社区,倡导群众敦亲睦邻、尊老爱幼、守望相助,不偷越国(边)境、不参毒、不聚赌,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以良法促善治”;将“法治之帆”驶进学校园区,组织中小学生、教师、辅导员学习校园安全、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以良法促稳定”;将“法治之帆”驶进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入职法治培训,举办安全生产讲座,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以良法助营商”。(秦志远)